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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1-20 15: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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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经办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携带优盘到公积金中心拷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也可从公积金中心网站www.tzgjj.net直接下载);
  2、单位测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并填入表格,将已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一式三份)和《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一式三份)送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新基数核算依据(上年度职工工资表、奖金补贴发放单等);
  3、持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的《住房公积金核定汇总表》和优盘或《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到承办银行,由承办银行办理基数调整录入手续。
  注: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原则上一年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具体以公积金中心基数调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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