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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1-20 1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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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调出单位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调出单位根据职工提供的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名称等信息,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交职工本人送承办银行。调入单位不在泰州市的,职工还需出具调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格式可从公积金中心网站www.tzgjj.net直接下载);
  3、调出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收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核对无误后办理转移手续;
  4、调入单位、调出单位次月分别持已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公积金汇缴书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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