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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红河州:关于提取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03 16:59:1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问题:
  您好,请问下 未婚的男女双方在州内两县工作,想在男方在的县市用双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吗?女方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请详细告知,谢谢!!
  解答:
  1、可以申请贷款。请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工资收入证明、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工资存拆(卡)、推荐保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的缴存地申请贷款。
  2、同一套房,如果有产权人之一提取公积金后都不能再申请贷款,比如你和你的女朋友,只要有一方提取公积金,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贷款,只能申请提取。(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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