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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宿州市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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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工行、农行、建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需提供
  (1)《拆迁安置协议》(一年之内)原件;
  (2)差价找补清单或已付差价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安置证(一年之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复印件用a4纸;
  中心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4115;
  网址:www.ahsz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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