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工行、农行、建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离休、退休
离休、退休文件或离休、退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失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两年内重新就业的
①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失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新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出本市调到异地工作的
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复印件用a4纸;
其它情况可拨打中心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电话:0557-3054115;
网址:www.ahsz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