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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生育保险费率即将进行调整

文章来源: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12-25 16: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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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刚出台的《巢湖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文件明确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巢湖市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巢湖市征缴中心及时组织全市其他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生育保险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该市新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做好准备。(市人社局 龙宇 叶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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