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巢湖市经济健康较快发展,经2015年10月17日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从11月起巢湖市企业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到0.5%,其他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率为0.4%的不调整。调整后巢湖市每月少征收生育保险费近60万元,预计年减轻企业负担700多万元。(李建芳)
本文地址:巢湖市11月起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降到05%
四川推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险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