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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办事须知

文章来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06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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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其他住房资金(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缴存和支取业务,方便单位办理业务,现告知如下:

1、2015年3月9日启用新账户。

账户名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

账 号:3700025119200025070

账户名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账 号:61001720015050014605

账户名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南大街支行

账 号:101011580000004015

原缴存网点工行土门支行、工行韩森寨支行、工行南大街支行、工行南关支行、工行北大街支行现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账号3700025119200025070);原缴存网点建行莲湖路支行、建行兴庆路支行、建行洪庆路支行、建行高新支行、建行劳动路支行、建行新城支行、建行和平路支行现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账号61001720015050014605)。

2、各单位的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相关缴存和对账等银行业务分别与工行朱雀大街支行、建行长安路支行、西安银行南大街支行其他住房资金业务专柜联系。

3、单位售房款、集资建房款由单位统一收取,同时填写其他住房资金专用缴款凭证,及时、足额缴入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的其他住房资金专户。(样表附后)

4、单位支用款项时,须填写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支用申请书,支款单位栏中开户银行需填写变更后的缴存银行名称。(样表附后)

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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