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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单位办理2015年基数调整所需材料有哪些?

文章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3-16 1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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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需提供如下要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拨款单位及铁路系统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基数调整批量”纸质文档(及电子版)、工资核算表纸质文档;企业类型单位除上述要件外还需提供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总账、成本费用明细账、企业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相关会计凭证。
  各单位应及时与分中心约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办理时间,并与分中心进一步确认基数调整所需材料的审核。
  注:基数调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办理地点为单位所属辖区分中心归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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