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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事指南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03 17: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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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解公积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需继续降低比例或缓缴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到管理中心重新申请)。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为职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1.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

2.处于停产(含停业)、半停产状态的。

办理要件:

1.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书面决议(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职工大会通过)

2.近三个月单位财务报表以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证明。

3.《随州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登录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中心审核→报管委会审批→柜员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报管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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