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部门2014年度统计年报,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716元,月平均工资为4060元。
根据以上工资标准,确定2015年托管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交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
交费基数最低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标准为月平均工资,即4060元,交费比例为20%。
全年交费金额分别为:
最低:5846.40元
标准:9744.00元
二、医疗保险
交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交费比例为5%(不设个人账户)、9%(设立个人账户),大病医疗保险100.00元。
全年交费金额为:1561.60元(不设个人账户);
2680.88元(设立个人账户)。
三、公益性岗位失业保险
交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交费比例为1.5%。
全年交费金额为:438.48元。
敬请托管人员相互转告及时交费。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