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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2015年托管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告)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7-06 08: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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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部门2014年度统计年报,201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716元,月平均工资为4060元。

根据以上工资标准,确定2015年托管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交费标准如下:

一、养老保险

交费基数最低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标准为月平均工资,即4060元,交费比例为20%。

全年交费金额分别为:

最低:5846.40元

标准:9744.00元

二、医疗保险

交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交费比例为5%(不设个人账户)、9%(设立个人账户),大病医疗保险100.00元。

全年交费金额为:1561.60元(不设个人账户);

2680.88元(设立个人账户)。

三、公益性岗位失业保险

交费基数为月平均工资60%,即2436元,交费比例为1.5%。

全年交费金额为:438.48元。

敬请托管人员相互转告及时交费。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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