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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延安市:一些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自己的钱,质疑为什么提取要有限制条件呢?

文章来源: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7-13 0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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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支持职工购房的一种强制性长期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义务性、保障性、专用性和积累性的特性,国家通过让渡部分利益而建立的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增加了职工的可支配收入。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当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内的资金可让渡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统筹调剂使用,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如果每个职工未发生住房消费行为,却都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低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又从何而来?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政策性的专项资金,职工只有在符合购建住房等规定情形时才能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此外,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在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按相关业务规定提供客观、真实、齐全的凭证资料,否则,公积金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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