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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政策

关于上海海华医院等13家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0-13 0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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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区县医保办、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本市参保人员的就近医疗,满足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9月18日起,上海海华医院等13家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具体如下:

一、上海海华医院(嘉定区江桥镇海波路358号)、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西路99号)纳入医保定点。

二、上海共清护理院(杨浦区国权路33号)、上海瑞方护理院(杨浦区敦化路167号)、上海高逸护理院(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8号)、上海宝济老年护理院(宝山区同济路868弄2号)、上海健桥医院(闸北区中兴路1122号1幢、2幢、10幢)、上海昌豪门诊部(宝山区水产西路188号)、上海曹安医院(嘉定区曹安路4312号)纳入医保定点,其中上海健桥医院住院医保结算范围全部为老年护理床位,上海曹安医院住院医保结算范围全部为血管瘤病人。上述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减免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上海易元堂中医门诊部(徐汇区龙漕路23号)、上海仰仁堂中医门诊部(杨浦区长阳路1080号6102、7102室)、上海泰坤堂东馆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162号1幢(一层、二层c单元))、上海济德中医门诊部(金山区朱泾镇罗星南路382号)纳入医保定点。

希望上述医疗机构认真遵守本市医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各项政策,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保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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