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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宜昌市:机关事业参保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单位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文章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1-02 06: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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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接到群众咨询,机关事业参保人员达到了退休年龄,但单位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

在此,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参保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应按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单位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继续发放相关待遇,市直社保机构从办理退休手续完毕的次月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办理流程是:单位劳资(人事、政工)人员携带参保人员的人事档案,填报《干部、工人退休呈报表》,到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行政审批手续,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社保费结算、打印个人账户年账、人员报减及录入档案工资等手续,最后到市社保局机关事业待遇审核科(经办大楼二楼36号台)办理养老金待遇计发手续,进入社会化发放管理。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市社保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科,电话0717-6735385。(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韩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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