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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的,养老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12-22 14: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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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的,养老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扣除的政府补贴可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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