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养老服务

抚顺市顺城区面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文章来源:辽宁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3-30 07:36:14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为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抚顺市顺城区结合全区实际情况,由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给全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落实该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与全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社会福利办组织人员,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发放补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汇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集中解决,争取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第一时间拿到养老服务补贴。

逐一筛查,认真核实。根据文件要求,养老服务补贴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辖区内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以村、社区为单位,从低保、低保边缘户系统中调取符合要求的老人,纳入到调查的范围内。秉承宣传工作“大众化”才能化“大众”的理念,在坚持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拓宽宣传渠道,以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为依托,动员网格长、网格员、楼栋长、居民小组长、院落自治小组成员帮助宣传,力保“宣传无遗漏,通知进我家”。

制定标准,科学分类。具有抚顺市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高龄老人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因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移动等不能处理而需他人帮助,或因丧失认知能力日常生活必须有人照顾,经过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养老服务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可兼得,以补贴标准高者为准,补贴金每月发放一次。

加强监管,社会发放。经乡镇、街道初审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对象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决定,并在户籍地乡镇、街道进行公示。为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准确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实行动态管理,社会发放。为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低保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通过低保存折发放补贴,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则需通过新办理存折发放补贴。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抚顺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相关标签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