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2015年5月版)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为南充市缴存职工;
2.申请商转公时商贷未还清,还款记录良好;
3.商贷所购住房已办理《房产证》、《国土证》;
4.符合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申请人准备)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薄(申请人准备)
3、申请人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原件2份)(申请人准备)
4、购房地的房屋情况证明(房管部门出具)
5、商贷的《购房合同》(申请人准备)
6、商贷的《借款合同》(申请人准备)
7、商贷的本金余额对账单(商贷银行出具)
8、商贷的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商贷银行出具)
9、商贷住房的《房产证》、《国土证》(申请人准备)
注:⑴、以上资料需审查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纸张类型为16开纸)。
⑵、贷款申请时效为:《房屋情况证明》、《单身证明》不超过3个月。如果证明发生变化,须重新提供。
【3】以上资料中,第4条房屋情况证明从2015年8月起免除。
三、联系电话委托贷款科2222357、2703168
顺庆区2667668 高坪区3351131 嘉陵区3881248
阆中市6306606 南部县5379069 西充县4559299
营山县8211212 蓬安县8604326 仪陇县7227010
四川天成评估公司 0817-2814281、18080332205、15281791619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1-7项资料向商贷住房座落地公积金机构提出申请
2、初审通过后,出具《南充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60日有效)
3、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取得《房地产》、《国土证》
4、申请人持上述所有资料申请商转公贷款
5、公积金机构审批,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
6、申请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7、办理抵押登记
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至借款申请人账户
五、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限额为45万元。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且是1000元整数倍,另外还要受个人征信、房屋及房贷套数等因素影响。
六、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到期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信用良好,有还款能力的,可延长1-10年。
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 基准利率 | 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 |
1-5年(含) | 2.75%/年 | 3.025%/年 |
5年以上 | 3.5%/年 | 3.85%/年 |
八、还贷方式
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
以上信息随政策动态调整,最新详情请访问中心网站:www.nczf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