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临柜填写);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人其他银行(不含信用卡);
3、提取人身份证(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相关人员身份证);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8种重大疾病诊断证明;
5、医保部门提供的医疗费结算证明。
温馨提示:
以上2—5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将2、3项资料复印在一张纸上),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业务。
本文地址:南充市:(9)患重大疾病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