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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南充市:(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6-14 15:35:06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1、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可临柜填写);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不含信用卡);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4、死亡证明。

温馨提示:

以上2—4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将2、3项资料复印在一张纸上),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遇国家政策调整,必需材料相应增减。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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