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去库存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回暖迹象。
购房过程中,很多职工以为:既然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自有资金,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
事实情况是这样的吗?其实不然。
为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体现其政策的互助性,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明确,缴存人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使用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购买自住住房这样的重大资产交易行为,并不能只签订购房合同,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付出作为载体,因此,国家监管层多次三令五申严禁零首付,以确保购房交易行为健康有序,避免产生系统性风险。
因此,购房者只有在缴纳一定比例首付款后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缓解购房资金压力呢?正确的方法是: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关系证明等材料,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归还首付所筹措的资金,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