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新颁发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16】3号)第三十五条“单位无故拒绝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转移相关手续的,职工可自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经核实后可直接办理”。
本文地址:潍坊市:关于原单位离职,新单位公积金转不过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