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潍坊市:公积金交到四月份,七月份能贷款吗?

文章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12 15:01:49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您好,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职工欠缴公积金3个月以内(含)的(即从职工申请贷款的当月起计算前推3个月之前的月份单位均连续足额为所有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视为正常缴存。符合贷款条件,即可申请。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潍坊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