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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

文章来源: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7-29 09: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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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三联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转账回单;

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三联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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