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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

东莞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16 19: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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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现就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项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1.5

上年结转

1.10

1.5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6〕5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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