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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完成工伤保险待遇调增工作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9-01 0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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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福利待遇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8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市社保局积极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增工作。

此次调整具有涉及人员范围广、调整级次多:一是为2016年上半年工亡职工补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差额47020元;二是为享受生活护理工伤人员调增护理费,其中: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护理费每人每月调增141.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护理费每人每月调增189.13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护理费每人每月调增236.42元。三是将工亡职工丧葬费自7月1日起由28405.5元调增为31240.98元,比上年同期增涨了2835.48元,增涨率为9.98%。

截止目前,共为388名工伤职工调增了工伤保险待遇,调增金额为151268.71元,调增金额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并及时支付到政策涉及人员的银行帐户中。

(供稿:市社保局何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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