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办事指南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能不能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共同办理?

文章来源: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12 18:11:4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借款人的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合而成。

目前可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共有九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西安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