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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是否需要缴费票据?

文章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0-20 1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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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建金[2015]19号文件精神及长春市法制办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审核意见,我中心已在2016年6月20日起,简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手续,取消缴费票据,提取金额按照长春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中显示月租金*12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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