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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长春市:本市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如何提取公积金?

文章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9-02 10: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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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为准封存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事业编制人员及公务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注:单位未发放公积金卡的,可提供本人名下长春市开户的工行或建行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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