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无房户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①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②房租付款发票或收据③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④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持身份证到十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大厅业务专柜查询)⑤身份证(如需提取配偶还需提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⑥《租房、支付物业管理超出规定比例提取业务申请表》。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