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若您在十堰辖区内有两个账户,工作要调动到县里,则您需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首先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业务服务大厅领取转移通知单一式三联,在转移通知单的“调出单位”处盖上您在原工作单位的行政公章,在转移通知单的“调入单位”处盖上您在现工作单位的行政公章,并提供您的调令或招录报道的通知单原件及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原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转移手续。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若您还有不清楚地方,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