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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原单位在武汉,公积金在武汉缴的,现在要转入十堰,请问怎么操作?

文章来源: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8-02 19:57:20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若您现单位已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办理开户手续,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业务办理服务大厅开具《异地公积金转移接收函》,然后您可持《异地公积金转移接收函》到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手续按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办理。

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若您还有不清楚地方,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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