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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洛阳市:公积金贷款能否加父母为共同借款人?

文章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08 05:24:37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

(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夫妻双方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是按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合计进行测算,如账户余额合计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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