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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积金提取时限及额度

文章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2-30 13: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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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您所述,您及配偶在购买自住住房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但不包括银行贷款、即银行贷款部分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时账户应保留距申请日最近1个月的缴存额度

2.“购买自住住房之日起12个月内”是以首付款发票开票之日起计算。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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