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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常见问题

宁德市: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文章来源: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3-03 11: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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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您所述,您可在贷款还满12个月后(即2018年3月21日后)可申请第二次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冲还贷款本金业务的,提交以下材料:购房借款合同、距申请提取日3个月内的提前还款凭证、您配偶最近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距申请日最近1个月的缴存额度,且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3.申请手工“逐年冲还贷”业务的,提交以下材料:购房借款合同、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的贷款还款明细清单、您配偶最近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且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日前12个月的月还款额之和。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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