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您符合《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宁房金管[2014]1号)和《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宁房金管[2016]1号)规定的贷款条件,在宁德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上述文件已发布在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ndgjj.com),您可登录查询。 2.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应先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再持相关申请材料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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