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且贷款申请日6个月内未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账户余额;②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对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不再办理商转公贷款;③个人信用良好、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无逾期贷款余额,且原住房商业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④所购房产已取得《房屋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您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2.建议您先持相关材料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商转公”贷款,待窗口受理并准予贷款后再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
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咨询。
本文地址:宁德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