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虚拟养老院建设的意见
(宁民福[2016]159号)
各区民政局:
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存在“信息化建设条块分割、资源整合功能弱化、供需信息流通不畅”等问题,为加强虚拟养老院的能力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软实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突出实体服务,通过信息手段整合服务资源,开展机构式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市范围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安全服务、护理服务和生活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一)线上服务
1、开展呼叫服务。各区虚拟养老院应开设话务坐席,面向本区老年人开展服务转介。前期话务量较少的,可以委托市12349平台提供话务服务。
2、实施动态监管。对本区五类老人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规模、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养老志愿者发展情况等所有涉及养老服务的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监管。
3、进行数据对接。与市12349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并根据工作进展与本区卫生、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对接。
(二)线下服务
1、整合服务资源。与相关具有养老服务功能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对于无法签订协议的市场资源应收集其服务电话,虚拟养老院应当对转介的服务进行跟踪、回访。
2、培育专业力量。孵化养老服务组织,为本区民营养老服务不断输送专业力量,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的重难点对本区养老组织实施继续培训。
3、组织志愿服务。把养老志愿服务与时间银行相结合,不断推广养老时间银行做法,做好相关服务的登记统计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应当加强虚拟养老院建设,发挥其工作助手作用,牵头组织本区养老服务工作。
2、开展绩效考核。区民政局应当根据本区工作实际,对虚拟养老院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与年度补贴挂钩。
3、提供经费支持。按照省、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法等相关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等方式支持虚拟养老院建设。各区民政局可根据本意见出台相关扶持措施。
附件:虚拟养老院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南京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13日
虚拟养老院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类别 | 项目 | 主要指标 | 评定 | |||
优 (90分以上) | 良 (70分以上) | 中 (50分以上) | 差 (50分以下) | |||
线上服务 | 呼叫服务 | 日均呼入、呼出话务量 | 300个以上 | 100个以上 | 50个以上 | 10个以下 |
动态监管 | 对本区五类老人的政府购买网上审批及服务监管率。 | 90%以上 | 80%以上 | 70%以上 | 50%以下 | |
数据对接 | 与市养老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完成情况 | 全部完成(由市信息平台评价) | 完成80%(由市信息平台评价) | 完成50%(由市信息平台评价) | 未开展(由市信息平台评价) | |
线下服务 | 整合服务资源 | 整合的服务资源数量(以签合同的为准) | 1000个以上 | 700个以上 | 300个以上 | 100个以下 |
培育专业力量 | 每年孵化的养老组织数量(或组织的继续培训班次) | 20个(或20个班次)以上 | 15个(或15个班次)以上 | 10个(或10个班次)以上 | 5个(或5个班次)以下 | |
组织志愿服务 | 由本院指导开展的时间银行数量(或发展的养老志愿者数量) | 100个(或1000名志愿者)以上 | 80个(或800名志愿者)以上 | 50个(或500名志愿者)以上 | 10个(或100名志愿者)以下 |
注:年度评定是由第三方再对各项进行细化评分,综合评定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