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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出台降低三类单位缴交比例的政策

文章来源: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1-06 16: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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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经省、市政府批准,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降低三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的政策,即“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城镇集体企业、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由原先规定的12%,调整为5%(含)至12%(含)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此政策的出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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