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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价格评估办法进行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2-20 1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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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权利,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降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成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价格评估办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优选了3家评估公司作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房屋价格认定的评估公司,分别为:成都精至诚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立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四川省久源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公司实行一年一考评,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淘汰,新确定的评估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余评估公司不再开展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贷款房屋的评估工作。

二、从2017年3月1日起,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职工,不再邀请其他评估机构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委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房屋价格评估产生的费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支付,职工个人不再承担评估费用,评估机构也不得再向职工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7日

正式文件见链接: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 房屋价格评估办法进行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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