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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上虞区坚持“三个同步”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文章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10 17: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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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重点,坚持“三个同步”,全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事业产业并举,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继续抓好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运营,积极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对政府主导的7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建成一家、推行一家”的原则,全部采用“公建民营”的模式来运行,在确保托底型养老的基础上,将多余床位推向市场。积极引进创办民办养老机构,按照《上虞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明确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外宣传招商力度,今年力争新引进社会投资的养老养生项目1个以上,引荐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二是坚持机构居家融合,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的奖励补助办法,扩大照料中心内老年食堂的设置比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服务功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特色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挥96345社区服务平台作用,引入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券使用。探索实施“智慧养老”,拓展为老服务内容,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是坚持硬件软件同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研究探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评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卫计部门的联系合作,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机制。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安全,实现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全覆盖,扎实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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