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指南
设定依据: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缴存登记
申请条件: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
5、经办人须带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二)个人账户设立
申请条件: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公积金汇缴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业务窗口开立个人账户
(三)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提供介绍信;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四)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1、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签字;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五)账户转移
申请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各办事处审核—窗口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申请条件: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的指定银行窗口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窗口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七)汇、补缴
申请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窗口审核——办理缴款手续——办事处登记个人明细账
(八)缴存基数调整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调整的比例与政府规定不一致的须带红头文件到中心审批;
3、经办人须带u盘;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双台子办事处:双台子区水榭春城东侧、兴隆台办事处: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大洼办事处:金源街天格东湖湾、辽东湾办事处:宏冠大厦路北香水湾、盘山办事处:太平镇水岸雅居、县政府后院。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盘山办事处:0427-6577960、大洼办事处:0427-6577955、辽东湾办事处:0427-6590506、双台子办事处:0427-6590519、兴隆台办事处:0427-2680503 2680508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连续1年以上(含1年)亏损,职工月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缓缴公积金的企业,需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管理中心稽查科。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3楼。
办理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四、周五的上午,手续齐全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27-2680504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稽查科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