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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购建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

文章来源: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30 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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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使用证或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出售方印鉴);

3、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建造自住住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职工本人平顶山辖区内的存折(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

提取额度:提取至百元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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