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大人社发[2017]217号
(一)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二)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本文地址:大连市: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出现哪些情形,不纳入用人单位工伤率和支付率的计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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