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各区县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权限划分:
1、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在市级经办机构办理;
2、各区县参保在各区县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
五、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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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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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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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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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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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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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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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或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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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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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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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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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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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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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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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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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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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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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出具的单位变更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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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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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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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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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或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工商局出具的单位变更通知书到大厅抽号办理业务;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对单位需要进行变更信息进行核对,如确需要维护的,在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
3、同单位经办人员核对办理无误后业务办理完成。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690(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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