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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清退登记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8-23 2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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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清退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清退登记。

二、办事对象:

西安市、各区县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三、市、区(县)人社部门权限划分:

1、市人社部门:西安市本级参保单位;

2、区(县)人社部门:各区县参保单位。

四、办理依据:

1.《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2.《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234号)。

五、受理条件:

1.参保人员死亡后,继承人在外地居住的;

2.调往外地工作,参加当地社会保险但不能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手续的人员。

六、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

 

 

2

 

 

原件

 

 

协议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2

 

 

清退人员明细表

 

 

1

 

 

原件

 

 

表格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3

 

 

经办人员身份证

 

 

1

 

 

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签字盖章后的《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及《清退人员明细表》到办事大厅抽号办理清退人员个人账户清退业务。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同单位核对相关信息,签订管理协议。

3、单位经办人员在窗口拷取清退人员返还明细。

八、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

十、办理机构:

市本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各区县: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十一、办理地点、时间:

市本级: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楼大厅。

各区县: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咨询电话:

029-82284690或12333

十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十四、备注事项:

1、《驻外人员个人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及《清退人员明细表》可在市人社局官网上下载;

2、所提供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十五、办理流程图:

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清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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