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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标准及期限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11-06 1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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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条件:对一年内新招用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及期限: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2给予补贴,补贴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高于当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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