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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西安市:用人单位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如何处理?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8-23 2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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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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