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移动端 ...
养老信息网LOGO

公积金常见问题

安顺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29 12:22:1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网友评论: 0

答: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安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卡复印件。

2、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当年无房证明。

3、租住私有住房的,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及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租住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还需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收据原件。

5、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还需应提供房屋产权相关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房租收据原件。

我中心网站上公布有租房提取《办事指南》,可根据办事指南的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到缴存地管理部申请办理。

评论
分享
QQ空间 微信/手机浏览器
查看/参与评论
安顺市养老院导航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人评论
发布评论需要您先登录, 立即 登录 | 注册
长者入住登记 公众微信 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