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办理告知单
一、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具备缴存条件并自愿缴存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2.年满18周岁,且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3.正常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4个月;
4.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薄或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二年个人征信记录原件;
6.最近24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四、受理网点:
建行嘉兴南湖支行 中山东路121号
建行嘉兴君特支行 中山西路1378号
建行嘉兴南湖新区支行 巴黎都市凯旋门广场2-1
工行嘉兴分行营业部 禾兴南路399号
工行嘉兴分行南湖支行 南湖区纺工路1066号
工行嘉兴分行秀洲支行 中山东路1575号
五、受理时间:
1.每月初至月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业务受理日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休息时间执行,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停止受理。
六、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七、收费标准:无收费
八、服务咨询电话:12345
九、语音查询电话:82060666
十、监督电话:0573-82099535
本文地址:嘉兴市: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