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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持有人参加龙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

文章来源:龙岩人社 发布日期:2018-03-22 1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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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省人社厅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居住证持有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意见的通知》,就居住证持有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出规定。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参加龙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吧!

1、居住证持有人参保流程

1.持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2.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三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2、哪些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参加或接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持有居住证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2.持有居住证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社保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1.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新罗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窗口,窗口联系电话:2322068

2.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龙岩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窗口,窗口联系电话:2315984

市、区地税地址、电话

1.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办税大厅(金融中心a3幢3楼a厅)

2.莲新中路1号新罗区地税局大厅

3.新罗区西安南路62号龙岩市地方税务局大厅

窗口联系电话:2217005

友情提醒

首次参保到新罗区社保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属地原则办理,如原来在市社保参保则在市社保接续,原来在区社保参保则在区社保接续。区社保参保对应在区地税缴费,市社保参保对应在市地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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